问题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营业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非住宅用房租赁,是指以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为目的的房屋租赁。包括两类: (1)生产性用房,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务等部门的厂房、车间等;(2)经营性用房,如各类公司、银行、旅社、饮食服务等用房。 非住宅用房租赁的内容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因而非住宅用房的租赁比住宅用房的租赁自由得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按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租金和违约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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