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1、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负责人和名称,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