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犯罪单位注销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单位被依法注销后,其诉讼能力已经丧失,但不能因此免除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单位作为企业法人,被注销后其作为法人的资格已经终止,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均已丧失,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因此,不能再对单位提起公诉。但依照我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的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对单位犯罪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即单位犯罪案件,因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检察机关只起诉指控有关责任人员的,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系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应以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 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 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 《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的如何处罚 我国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在特殊情况下为单罚制。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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