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发起人资格、认缴股本达最低限额、合法股份发行、制定章程、符合组织要求、有生产经营条件。章程应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发起人信息、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解散清算、通知公告等。设立方式决定注册资本来源,法律规定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权益、管理结构等事项。发起人应符合法定资格和人数要求,认缴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章程还应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基本内容。此外,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利润分配规则等也需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发起方式不同,要求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或实收股本总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实缴和最低限额有特殊规定的,需遵守相应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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