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起劳动仲裁的程序,具体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具体有以下五点: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