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没有说清楚病情,让我出院,然后叫我一个礼拜去复查,我没有去,导致现在病情严重,这样医生有责任吗? |
释义 | 患者认为医生应负责任与医生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1、与医生协商解决。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一方后悔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保护诉讼权,但是在签订协议时无法证明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况下,必须认定协议有效。2、申请办理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当事人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健康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者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上。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医生没有说清楚病情,让我出院,然后让我一周复查,我没有去,导致现在病情严重,所以医生有责任 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的,患者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医生没有说清楚病情,让我出院,然后让我复查一周。我没有去,导致现在病情严重。医生有责任吗? 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的,患者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医生没有说清楚病情,让我出院,然后让我复查一周,我没有去,现在病情很严重,医生有责任吗?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因诊疗活动引发的纠纷。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即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合理、令人信服的证据,医疗机构将承担败诉的结果,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建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我是一个四肢对称性软瘫病人,申请办理残疾证,结果医生给签定了一个四级,不符合实际病情? 法律分析:办理残疾证必备的条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造口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为了保住直肠膀胱病变(如直肠癌、膀胱癌、肠梗阻等)患者的性命,医生通过手术切除患者病变的部位,在患者的腹部左侧或者右侧开一个口,患者的排泄物(大便或者小便)通过该造口排出体外,并在造口处粘贴一个袋子来装排泄物,医学上称这类患者为“造口人”。办理残疾证首先需要申请人在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凡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其中一种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军可以办理残疾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第九条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护士没有发现病情变化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需要负什么责任? 护士未按照规定进行巡视造成患者病情加重,该由该医院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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