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会员卡后老板跑了不一定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是借着服务或者优惠的幌子骗顾客充值办卡,那就是诈骗;如果老板所在的店之前营业正常并且在办理过会员卡之后还服务了一段时间,就不能界定为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