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 一、请问怎么进行无遗嘱继承? 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登记。 二、遗嘱继承公证程序如何进行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这样进行:(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三、私下继承的房屋如何过户 一、户主去世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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