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有没有权力要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第三者有权力要孩子抚养权。如果直接抚养方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那么第三者作为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通过诉讼的方式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人民法院对于第三者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一、孩子抚养权如何要回 孩子抚养权的要回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租房住能否起诉变更抚养权 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租房住不是人民法院判定抚养权的主要因素。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三、应该怎样取证不尽抚养义务 取证不尽抚养义务的标准: 1、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酗酒打骂等行为; 2、虐待的,经常对孩子进行暴打等行为; 3、有不让孩子受教育的相关行为; 4、经济水平真的不能支持抚养子女的义务等。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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