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可以不双倍返还定金吗 |
释义 | 合同无效定金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双倍返还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也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当事人只需返还因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或者折价予以补偿;并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民事责任。 一、民法典中无效的合同有违约责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无效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后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 二、民法典认购书签订后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定金 认购书签订后什么情况下可退定金?1、签约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无效的。总之,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商无需退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不一定要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双倍返还定金是返多少 双倍返还定金是返还收受定金的两倍。具体定金的处理如下: 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2)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3)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3、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4、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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