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而取保候审需要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发生危险。 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2、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3、已被逮捕羁押,但是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4、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5、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