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 |
释义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第三方收购或大股东回购。一般而言,股权是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二、公司回购股权归谁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也就是说,公司回购股票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调节自身的资本运用,但是,公司随意回购股票也会造成资本市场的混乱。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理论上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但有四种情形除外,那么,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回购的股票应该归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回购的股票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而回购的股票: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三、股份收回程序 股份收回程序: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公司合并和股东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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