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求我调岗我可以告吗 |
释义 | 调岗不同意:劳动者可协议变更合同,如公司强行解雇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48条。 调岗调薪情形:1.双方协商一致;2.员工病伤无法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4.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5.企业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调整;6.脱密期保密协议签订后辞职。 法律分析 一、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决 1、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协议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在本岗位工作。如果公司坚持要强行开除劳动者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作出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的调岗决定。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公司坚持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在一些情况下调岗调薪,如双方协商一致、员工患病、工作能力不符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也可引起岗位调整。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公司也可以根据保密协议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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