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可能的。因为律师函本质上就是一个通知,一般都是通知向对方应为什么事情。 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但个人认为如果能够证明相对方已经收到律师发出的短信,包括相对方承认收到相关内容的短信,是可以发挥通知的作用的,但现实中如果以短信方式发律师函相对方不认可的话一般很难证明对方收到,即发挥不了律师函的作用。 法律依据:《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 第五十三条 代理原告起诉。 律师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为其代写诉状。 诉状应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简要阐明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应同时提交支持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及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有关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提交法院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和原告权利受到侵犯的证据。 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后,如法院初步审查认为立案尚需补交有关证据材料,律师应及时补交。 在接到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后,律师应通知当事人及时交纳诉讼费。 在接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律师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依据当事人的委托,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