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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确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释义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素是,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情节严重的的行为。
    一、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罪什么构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
    1、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犯罪客体是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等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公司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
    1、本罪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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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