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医学会要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起的5天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要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起的10天内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医学会应要从收到当事人提交的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起的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