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逮捕时间,即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是: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5月5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9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3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6月4日。 而且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但是,从立法精神看,逮捕期间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的权限划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