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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审理过程中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下期再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可以开庭审理的有: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依照一审程序审理的,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证据审理的,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可能会加重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具体规定》第五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诉讼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延期审理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该内容由 陈向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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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