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多久? |
释义 |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一、建筑质量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到所在省市城乡建委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或者当地的建设部进行投诉。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盒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外墙保温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物外墙保温保修期是5年。外墙外保温施工要求如下: 1、外墙外保温系统正常施工的环境温度为5至35摄氏度; 2、施工现场应做到路通、水通、电通; 3、施工用架设工具及脚手架应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用移动配电箱,自来水管应按施工需要配置; 5、配电材料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程。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屋保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的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存续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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