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赔偿离婚损失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如果一方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也可请求损害赔偿。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 如果有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原因导致离婚,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