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商标申请如何办理 |
释义 | 律师回答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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