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应遵循互谅互让、平等处理的原则,保护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法律分析 一、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该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我国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现在的很多案件中,都涉及到了涉及到共同买卖的股票分割,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不仅要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还要终止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股票也是夫妻财产中的一项,自然而然就涉及到了分割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案件时一案该按照以下规定来进行下: 1、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股票财产时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4、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要对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5、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量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进行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合理分割,以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并方便双方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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