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离婚赔偿需看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先提出离婚的不一定会给钱,给钱只看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如果一方存在以下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并且离婚是因以上过错行为导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及解决途径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是指在夫妻离婚后,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情况。这种纠纷可能涉及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各种财产。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有多种。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的财产状况、婚姻关系等因素,进行公平的财产分割。此外,双方还可以选择调解或仲裁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以更快速、灵活地解决纠纷。总之,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结语 离婚的赔偿问题要根据存在的过错行为来决定,例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可能涉及各种财产,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重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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