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3、客观要件:非法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运输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情况。4、主观要件:主观罪过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