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仲裁申请需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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