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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参加过同一案件侦查的检察人员不得从事案件哪些工作
释义
    一、参加过同一案件侦查的检察人员不得从事案件哪些工作
    1、参加过同一案件侦查的人员,不得承办该案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参加自行补充侦查的人员除外。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五条
    二、什么是刑事侦查程序
    1、侦查的概述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被视为相当重要的诉讼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与起诉、审判紧密联结。对公诉案件而言,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和前提,侦查任务完成的程度极大地影响着公诉和审判的质量。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结论为审判机关所认同的可能性很大。
    2、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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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