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该怎样撤诉 |
释义 | 起诉离婚撤诉需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将裁定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被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判决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撤诉,将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将结束; 5、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原因; 6、人民法院将在每月内再次起诉,不再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 一、撤诉后重新起诉可以吗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撤诉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 二、起诉后应该怎么撤诉 起诉后撤诉的方法如下: 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申请撤诉: (1)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一、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不得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常进行;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除自己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胁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在程序上必须是由有权撤诉人提出,必须是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如果只是撤销部分诉讼请求,或者原告在撤销了全部诉讼请求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或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和执行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内容的,不能视为撤诉;。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除双方当事人在场,可用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外,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宜。 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律后果如下: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综上所述,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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