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赡养案件: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