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人能不能履行赡养义务 |
释义 | 如果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那在被继承人子女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代位继承人需要赡养被继承人。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曾孙或者其他晚辈,那就没有赡养义务。 一、儿子死了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果儿子在父母死亡之前去世的,孙子可以作为儿子的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二、爷爷出世后我有没有继承权 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则孙子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因为《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这两者有哪些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一起参与继承活动。转让继承只能分割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一起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让继承是在第一次继承的基础上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转让继承人不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孙子范围内的子女、配偶和父母; 5、法律原因不同。转让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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