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的公积金离婚怎么算? |
释义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婚前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由法院判决。 一、婚后多久获得的财产算共同财产 一般登记结婚后取得的下列财产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归个人所有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四)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五)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公积金如何分割才好?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谁所拥有 如果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在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对产权的归属作出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都同意竞价取得的,那么最后房子产权会归出价高者所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后所买,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房产产权属于购房人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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