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调解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是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二是不得侮辱当事人。三是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