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是中国国务院授权的、对塔里木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管理机构。该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下设12个直属单位和5个扶贫开发公司,辖区涵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部和西部地区。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河道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减灾和生态恢复等方面。具体来说,其工作包括编制河流治理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监测和评估水资源状况、防止洪涝灾害、推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实行流域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