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有些什么种类 |
释义 | 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如下: (一)控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依照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刑事责任形式包括哪几种 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没收财产刑可以独立适用吗 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独适用的刑种。 但是其他的资料又都说每收财产能单独适用,请问到底能么? 三、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以上便是我国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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