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申请中国国籍,要先申请永久居留。纯外国籍人和从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华裔提交材料,加入中国国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告知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办事指南》第二条,7、亲属投靠类。须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指按照受理机关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为标准,有相当于10年以上存款数额的可支配财产或受理申请后5年内较稳定的每月不低于该标准的个人收入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