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可以在二十年内协商约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对于超过的部分应当认定无效。 一、怎么约定房屋租期 房屋出租的租期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转租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转租注意事项包括: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厂房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订立厂房租赁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