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部门是哪个?
释义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前需由法院决定,监狱服刑需监狱审查同意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看守所服刑需看守所审查同意并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适用社区矫正,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法律分析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拓展延伸
    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部门有哪些职责和权力?
    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部门通常是司法机关或相关法律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罪犯的申请和资格,决定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和管理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定期评估和监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行为和表现;与相关社会机构和个人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处理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的申诉和投诉;根据法律法规,行使相关的权力,如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和条件等。管理部门的职责旨在确保暂予监外执行的有效运行,保护社会安全并促进罪犯的社会重返。
    结语
    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部门,通常为司法机关或相关法律部门,负责审查罪犯的申请和资格,监督管理其行为并保证其遵守规定,定期评估罪犯的表现,与社会机构合作提供支持和监督,处理相关申诉和投诉,并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如决定执行期限和条件等。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有效运行,保护社会安全并促进罪犯的社会重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7: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