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法院规定的子女抚养意见具体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最高法院规定的子女抚养意见具体指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的抚养费的内容、继父母抚养继子女的问题、变更抚养权、子女抚养的方式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问题会有哪些规定 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的内容: 1、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容的处理办法; 2、探视权的规定; 3、其他约定事项; 4、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5、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然后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还必须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约定; 2、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并且对共同抚养的方式达成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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