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承办人的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一、有遗嘱的遗产应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遗嘱并确认遗嘱合法有效的,应当按照遗嘱的规定办理继承。 二、继承公证书的效力怎样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一般来说,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需要所有的继承人一起参与,并且按照公证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比如:死亡证明、身份材料、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提供相应的遗嘱或者协议。继承公证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的事由或者是法定的程序不得撤销、变更。继承人可以依据继承权公证的约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并且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继承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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