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的结局一般是公安机关将调查收集到的证据,移交给检察院,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