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得看丈夫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丈夫名下的房产依旧是丈夫的;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的对房产进行处理的,按照协商的内容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