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请问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若明确约定赠与给个人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房产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房产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房产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房产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是不能够分割的。夫妻离婚时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财产分配的规定为: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什么? 不同的买房类型,房产分割情况不同。 1、婚前买房,共同还贷型:这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还贷一方能够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婚后共同买房还贷型: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房屋产权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贷款没还清,还需要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4、闪婚闪离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有收入,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5、父母出资买房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6、房产证上多人型:房产证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根本就没有办法继续的共同在一起生活下去了,那么这个时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可以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必须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若是他人的财产或者是婚前的财产不分割。 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一、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判断。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如果已经登记在子女名下,那该房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房子还没有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且也不打算过户给孩子,那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离婚一定需要分割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离婚不一定需要分割。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房产。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则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双方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虽然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对父母的 “ 明确表示赠与 ” ,须在子或女购房前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最有证据效力的形式是办理公证,表明是赠与自己的子女还是赠与双方。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或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的对子或女的赠与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利,这样事后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2、对于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这类房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在当代的社会,父母给孩子购买房屋,此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离婚的时候如何来进行分割,比如说婚前所购买的房屋,而且这个房屋也是只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么应当视为对于自己孩子的证据,而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的分割。 父母财产的分配子女有份吗? 父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父母出资买房买车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父母出资买房买车离婚怎么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父母出资买房买车离婚怎么分配? 父母出资买房买车离婚是不能够分配的,因为这个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解决途径有协商或者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方法有协议分割和向法院起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吗 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而是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结婚证等的相关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但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是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的,所以都是需要依靠父母来购买房屋,但是父母也没有这样的一种义务,如果是在结婚之前,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屋和车辆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么应当视为对于自己孩子的赠予,所以不能认为这些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解决途径有协商或者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方法有协议分割和向法院起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吗 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而是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结婚证等的相关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那么首先是需要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协商过程的情况之下,就是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然后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作出判决。一般都是平均分配。 离婚财产需要怎么分配?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