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交通事故责任者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程度成正比,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其中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在法律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者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程度成正比。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者所需承担的损失金额与责任程度成正比,不同责任程度的责任者所承担的损失金额不同。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赔偿,还应包括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赔偿,还应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交通事故赔偿应根据责任程度和损失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