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人员的伤害问题,对于伤害的程度需要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分为一级至十级,最低为十级,最高为一级。只有鉴定出结果后,才能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费用的计算。最主要为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如果不进行鉴定,无法对受伤人员的费用进行预估,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对鉴定机构所交纳的费用就是鉴定费。而鉴定机构需要有一些固定的资质。 一、骨盆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骨盆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呢,要结合骨盆骨折的情况,以及残留后遗症严重程度,根据伤残鉴定标准来具体的界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如果申请工伤赔偿之类的就必须要有司法部门制定部门的鉴定书,才能申请赔偿。而骨盆粉碎性骨折,多见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骨折类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一级到十级,其中十级是最轻的,一级为最重的伤残等级。 二、鉴定大概多少天出结果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经法院委派到司法鉴定所,接受后通知你去所鉴定,一般当时就可以知道结果(不一定及时出报告)。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另外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全文(2018最新版本)》第一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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