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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判决失职罪由什么构成
释义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由什么构成
    1.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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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