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要回购房定金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认购书分为已决条款与未决条款,已决条款不得变更,需要磋商的是未决条款与已决条款的细节部分,进行磋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磋商或擅自改变已决条款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三)出卖人在磋商期限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转售、抵押、出租商品房致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而不能磋商或者迟延磋商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在预售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一般都会按购房认定书中约定的条款交纳订金。如果发生了纠纷,相信购房者都想要回自己的订金,但事实是不是所有的订金都能要回来,因此,购房者要了解哪些情形开发商是不返还定金的。 一、买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购房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2)如果是开发商过错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 (3)双方对不能签订预售合同均无过错的,不适用定金条款,所交纳的定金应当原数退还。比如对于认购书中未确认的其他购房合同条款,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这对于买卖双方都不视为违约,此时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就属于双方均无过错。 二、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应返还定金的情形有:一、如果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二、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三、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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