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合法的探望权,除非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否则无人可阻止。探视时间没有具体规定,需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分析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进行看望的权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 也就是说,对于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除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不然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一权利的实现。 但是法律对探视时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需要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的程序了,通过法院来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如何保障子女的探视权利 离婚协议中,保障子女的探视权利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会明确规定父母之间关于子女探视的安排和约定。这些安排可能包括每周固定的探视时间、节假日和暑假期间的探视安排,以及父母之间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达成的共识。协议还可能涉及到探视权的限制,例如对父母之间存在的争议或冲突进行限制,以确保子女的安全和福祉。离婚协议中保障子女探视权利的具体规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子女的利益和福祉。 结语 保障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这是合法的权利。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探视时间,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会介入。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子女探视的安排和约定,以确保子女的安全和福祉。最终目的是维护子女的利益,实现双方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