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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动迁的房出租合同如何写
释义
    

法律主观:
    


    要动迁的房屋出租合同的写法: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
    2、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3、写明房屋用途;
    4、写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5、写明房屋维修责任;
    6、写明装修、转租等约定;
    7、写明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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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