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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诈骗罪请律师多少钱
释义
    刑事律师的收费是要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家属的具体要求来计算的,一般是律师根据家属陈述的情况后给出合理报价。建议根据情况与律师协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规定: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请辩护律师多少钱
    1、按件收费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2、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3、刑事案件 (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盗窃罪请律师多少钱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规定的幅度,视具体案件情况、律师业务能力等因素。并且因为刑事案件有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判阶段,因此每个阶段收费都不尽相同,而且每个阶段的收费都有一定的幅度。而且各个城市的收费标准也有所差异,具体由律师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 、不涉及财产关系: 50-150元 /件。2 、涉及财产关系: 100-400元 /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元。(二)代写法律文书:1 、代写诉讼文书: 50-200元 /件。2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200-2000元 /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 2倍。(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 、侦查阶段: 1000-8000元 /件。2 、起诉阶段: 1000-8000元 /件。3 、审判阶段:一审: 2000-12000元 /件。二审: 2000-15000元 /件。4 、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 1000-10000元 /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请贩毒辩护律师多少钱
    现在律师费每个省只有指导标准,但是也不是硬性规定,可以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标准参考。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⑹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实际上可以看到,既是刑事诉讼案件,根据不同的情况,以及案件发生过程当中的处理事务律师费都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所以建议在想要请律师之前,可以先提前咨询律师商讨价格。
    打架请律师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每个地方都有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按照当地的标准,并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及案件的难易程度定。一、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1、刑事侦查阶段,3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3、案件一审阶段,4000元/件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二)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4%;(3)50万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3%;(4)100万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2%;(5)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1%;(6)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0.5%。
    北京网络诈骗罪律师收费多少钱
    关于北京网络诈骗罪律师收费多少钱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北京网络诈骗罪律师收费多少钱
    (1)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①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②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
    ③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诈骗罪的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通常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了欺诈的方式来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因此,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需要委托刑事律师,而刑事律师收费多少具体由双方自行决定,通常在侦查阶段费用在2000到20000之间。
    相关内容:签发空头支票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
    什么是 “空头支票”在我国票据法中规定为:“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空头支票影响支票信用,我国严厉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都与诈骗有关,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签发空头支票的,不构成本罪。如何认定本项中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
    第一,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将这张支票交付,所以不能认定为签发空头支票。
    第二,行为人签发了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出票时账户内没有资金,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存入资金,账户一直处于空户状态。二是出票时账户虽有资金,但是资金不足,所开票据金额超过存款金额。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补足资金,账户一直处于欠资状态。三是出票时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行为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前提空了存款,造成账户突然空户现象。在上述情况下签发支票,都认为是签发空头支票。
    第三,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指行为人将签发空头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不付对价地获取了他人的财物。财物一般是商品货物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获取是指事实上的占有控制。
    认定签发空头支票,关键在于把握行为人对自己银行账户资金情况的认识程度。笔者认为,行为人在签发支票时,对自己在银行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应当具有明确认识,并且在签发支票后,对其账户资金不存入或不补足,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罪过。
    “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是滥用票据权利进行票据诈骗的另一种常见方式。
    《票据法》第83条规定:“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与签发空头支票诈骗的认定类似,在认定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诈骗时,应注意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另外,所谓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既包括全部不一致,也包括部分不一致,只要是故意使银行审核时拒付即可。
    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行为人在签发支票后又故意更换其在开户银行预留印鉴之一部或全部如何认定?笔者认为,这种情形与签发支票后抽逃资金使支票不获支付的情况是类似的,其实质还是一种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更换预留印鉴以使其签发的支票不获支付,就完全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然,如果行为人因正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代理人更换等变更预留印鉴,致使先前开出的支票被拒付的,则另当别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付款的条件。实践中,我国很多地区在支票业务中都使用支付密码。如果行为人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同样会被银行拒付。另一个实践中常发生的问题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的密码不一致,但与预留印鉴一致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能否定为票据诈骗行为?这是票据诈骗罪立法中的一个明显漏洞。上述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票据诈骗行为,与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进行诈骗几无二致,但是印鉴毕竟不同于密码,即使对印鉴做扩大解释,也无法包含密码。因为新《刑法》第194条对此无明文规定,所以对上述行为不能按“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行为定罪,只能以普通诈骗罪论处。
    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做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① 汇票、本票在签发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票据兑现,如果明知账户没有资金或者没有资金保证,却仍然签发汇票、本票,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所谓无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汇票、本票时不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关于汇票、本票无资金保证的认定标准,认为应该以汇票、本票到期付款时没有票据支付能力为认定标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逃避票据支付义务,骗取他人财物,其罪过特征是明知自己银行账户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而且明知自己所签发的汇票、本票不能得到承兑或者保证,仍然故意签发汇票,本票。所以,行为人的认识包括对银行账户资金状况的认识和对所签发的汇票、本票是否能够得到承兑或者保证的认识。
    ② 所谓虚假记载是指在汇票、本票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除票据签章以外的票据记载事项的行为。一般从以下几点认定票据虚假记载行为:一是在票据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票据事项;二是记载事项只能是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如果记载的是虚假的签名和印章,则属于票据伪造;三是必须在票据有关事项的空白处直接记载。四是虚假记载必须出于诈骗目的。票据虚假记载和票据的变造区别在于:前者直接将虚假事项记载于票据上的有关事项空白处,而后者是将票据上已有的记载事项内容加以更改。在刑法上,在出具汇票、本票时实施虚假记载,也是票据权利人实施的一项票据诈骗行为。
    票据虚假记载行为仅仅限于汇票、本票的出票环节,而不包括票据背书、提示承兑、付款以及保证环节。如在后面各环节对票据的记载事项进行补充、修改则可构成伪造票据,或者变造票据。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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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