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诋毁商业信誉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 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