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吉林省消防条例 有期徒刑几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年。
    法律依据:
    《吉林省消防条例》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分工;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
    (三)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措施;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措施。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优先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4:03:38